盜取他人虛擬寶物,有違法嗎?
今天在玩網路遊戲時,小安突然自豪的向朋友炫耀,自己利用木馬程式成功竊取了其它玩家的帳號與密碼,並把這些玩家的角色裝備、虛擬寶物先轉移給自己後,火速賣給其它玩家,還賺了不少錢,小安更得意的說道,他這種遊戲盜寶物的做法是自己「技術與實力」的展現!聰明的你,是不是已經察覺,小安盜用他人網路虛擬寶物的行為和事後的態度其實相當不可取呢?
盜取他人虛擬寶物,有違法嗎?
線上遊戲玩家的虛擬「裝備」、「寶物」被他人盜用的情形當然違法,像小安這種竊取別人的虛擬寶物、裝備,並在事後將這些偷來的虛擬物品販賣給別人,這樣的行徑就稱為「虛擬寶物竊盜」,而小安本身已經觸犯了至少兩條法律:
1. 小安故意盜取他人的帳號和密碼
⚠️ 觸犯《刑法》「妨害電腦使用罪」:無故入侵他人的電腦或相關設備,最高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(第358條)
2. 小安未經同意轉換別人的遊戲裝備
⚠️ 觸犯《刑法》「妨害電腦使用罪」:無故取得、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,刑責最高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(第359條)
誘騙別人買遊戲點數,也是犯罪行為
除了上面提到的虛擬寶物竊取,現在也有越來越多的遊戲點數詐欺事件發生,無論是網路刷卡或是到實體店家購買,遊戲點數通常都需要透過現實生活交易,
因此便有不法人士趁機進行詐騙,通常這種情形,犯罪的人很有可能已違反《刑法》第339條第1項「詐欺取財罪」,常見的狀況像是:
⛔️ 假裝在網路販賣比便利商店更便宜的點數卡,等到對方完成匯款後卻不給他同等價值的遊戲點數。
⛔️ 透過社群平台或通訊軟體,騙取別人到通路門市或便利商店代購點數卡,被騙的人最後卻收不到對方該付的錢,聯繫對方確認卻也都沒有回應。
⛔️ 趁朋友不注意,偷用朋友的手機買遊戲點數。
違反「詐欺取財罪」的結果最嚴重也要面臨五年的牢獄之災,因此無論是竊取寶物、還是遊戲點數詐騙,我們都不應該有投機的心態,以為在虛擬的網路世界犯罪就不會被發現,但自己不成熟的作為不僅破壞了遊戲的公平性、也傷害了受騙玩家的權益,更有可能讓自己遭到法律的制裁,到頭來得不償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