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知識,成為網路知識王
只是想模仿偷拍捉弄,竟然會變被告?
在上學期一起加入學校游泳校隊的邦邦、小伍,迎來了人生中的第一次寒假集訓……
發佈日期:2024/02/20
「哇塞!真的是好險我們學校的游泳池有溫水欸!不然這麼冷的天,我們下水肯定直接被凍成冰棒吧!」結束訓練課程且簡單盥洗後的小伍,正從置物櫃翻找衣物。
「對啊!今天真的是冷到我早上差點爬不起來欸!」從衣服領口探出頭的邦邦回覆道
「Yo,你們兩位在聊什麼啊~?昨天我傳的影片你們到底看了沒?」早已著裝完畢的阿威來到兩人身旁
「你說偷錄同學換衣服,再故意喊他名字,讓對方嚇爛的那支影片嗎?」揮舞著臭襪子的小伍問道
「對對對,就是那支!你們不覺得被嚇的人反應很好笑嘛!」阿威臉上盡顯興奮的笑容
抬起頭環顧周圍,確認四周無人注意的阿威接著擠眉弄眼並壓低音量道:「不覺得現在也很適合拍一支一樣的影片嗎?你們看!家豪才剛盥洗完,正準備換衣服欸!根本天助我也,千載難逢的好機會!」
邦邦見狀也配合地壓低音量道:「阿威,是說放寒假前的宣導,你是不是根本沒有認真聽?」
「我是在問你要不要一起捉弄家豪欸,你突然地跟我說什麼宣導……?」阿威滿臉的疑惑
聞言忍不住翻了一個白眼的小伍回覆:「你要是真的打算也來拍一個,小心等等就踩到法律紅線,變成被告啦!」
l 妨害秘密罪:依刑法第315-1條規定,無故以照相、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者,最高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喔!
l 侵害他人隱私權:依民法第184條及第195條規定,因故意或過失,不法侵害他人之隱私者,負損害賠償責任。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,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。
「什…什…什麼?!這麼嚴重!那你們兩個假裝沒聽到我說的話吧!我…我媽媽在外面等我,先走囉!我剛剛只是開玩笑的,你們千萬別把對話告訴別人!明天見!」阿威連忙拿起背包,匆匆向兩人道別。